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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强监管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4年10月25日 第2版 )

江西永新:强监管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西省永新县财政局建立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一方面,构建新型采购人制度体系,针对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的短板弱项,永新县财政局印发相关文件,组织各单位自查并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进一步明晰采购人主体职责,发挥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并对采购结果负责,有效构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采购需求明晰、合同管理规范、履约验收严格的新型采购人制度。

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永新县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当事人的信用评价管理,建立并完善对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四方主体的评价体系,探索对市场主体的分级分类监管,不断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与运用,进一步规范各方政府采购主体行为。根据政采当事人的信用评价管理考核评级,为采购人择优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严禁选择“不合格”机构。

截至目前,永新县已完成113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其中以公开招标方式开标37次,完成项目采购32个,以非公开招标方式开标76次,完成项目采购62个。公开招标及非公开招标电子化率、不见面开标率和公开招标远程异地评标率、采购合同签订率均为100%,累计节约财政资金约1.28亿元。

(甘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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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83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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