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升级
本报讯 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下称《操作规程》)发布,将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汽车电子认证项目、产业化项目等展开专项扶持,助推深圳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操作规程》,对建设具有开放性、公共性和资源共享特征,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公信度高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相应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30%,予以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已建平台,按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20%—4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针对汽车电子认证项目,围绕车用操作系统、信息控制系统、车规级芯片、OTA、自智能座舱、智能传感器、智能驾驶、网络安全等核心领域汽车电子业务,取得汽车行业专属管理体系认证和功能安全认证等车规级产品认证项目,符合条件的单个认证项目,按照不超过经审定认证费用的2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
对新型电子电气架构以及能量管理为核心的智能控制等整车技术、新一代电池技术、电机电控前瞻技术、智能化技术等实现创新成果转化的规模化生产制造项目,将按照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事后资助,最终资助金额以实际完成投资额和资助比例确定,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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