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找准监管“着力点”助企发展
本报讯 记者张炎 通讯员 罗春华 李祥子报道 2024年,江西省吉安市财政局将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多措并举增强政府采购监管效能,着力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找准监管着力点,助力企业发展,既是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要求,也是吉安市主题教育精神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自第二批主题教育启动以来,我市将主题教育和政府采购工作紧密结合,把主题教育成效融入到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不断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持续发挥好政府采购宏观经济调控功能,为中小企业发展持续培育良好发展环境。”吉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着力加强采购主体责任的落实,为中小企业发展吃下“定心丸”。一方面,吉安市财政局督导采购人严格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政策,在采购意向公开和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另一方面,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要求给予小型、微型企业10%—20%价格扣除比例,确保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同时,创新政府采购需求编制方法,吉安市在全省创先推行预算500万元以上、专业技术复杂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面向市场公开征集需求方案,供应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为采购项目需求建言献策。
着力减轻政府采购主体负担,为中小企业发展带来“活力源”。吉安市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不断推进采购全过程电子化,启用远程“不见面开评标”系统,从“现场开标”转入“线上开标”;压缩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等环节的流转时间,将评标结束至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法定时间上限9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合同签订法定时间上限3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将合同款支付时间从法定时间上限3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开辟政府采购线上融资渠道,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线下全覆盖,明确要求融资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100个基点,放款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着力激发中小企业市场活力,为中小企业发展筑牢“压舱石”。吉安市财政局梳理政府采购流程、质疑投诉流程、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及线上融资办理流程等方面惠企政策,编制《吉安市政府采购工作指南(供应商篇)》。通过开展座谈、调研等形式深入走访供应商,宣传政府采购惠企政策,不断扩大惠企政策知晓度,持续推进政策落实落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仅需作出一份书面承诺,即可免于提交相关的6项证明材料;规范零星采购行为,以“零成本”吸纳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帮助中小企业拓宽销售渠道;以“严要求”规范采购单位零星采购行为,推动采购单位零星采购通过电子卖场交易。
着力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助力营商环境驶入“快车道”。吉安市财政局在采购单位发布采购文件前,指导采购单位合理编制采购文件,在技术参数、评分标准等方面提供政策指引,禁止倾向性和歧视性条款,为违法限制公平竞争行为划定“红线”。同时,全面推行评标(审)专家电子签章,严格政府采购“一标一评”。在评标结束后,由采购单位对评审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日常管理过程中。此外,吉安市财政局还在交易平台开设供应商投诉举报受理专栏,加强线上、线下投诉举报处理力度,同时通过严格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等手段,持续清理清查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增强企业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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