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入围方式为质量优先法
江苏公布2024年公车加油框架协议采购文件
本报讯 记者丁境炫报道 12月4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布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框架协议采购(2024年度)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期已于12月6日结束。
采购文件显示,此次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为封闭式,征集内容为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限乘用车)加油、添加燃料服务,征集结果全省共享。框架协议期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采购文件以优惠率的方式规定了此次框架协议的最高限制单价,即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的优惠率不得低于1.5%,0号柴油、-10号柴油的优惠率不得低于1%。公务用车的加油价格即为加油当日加油站挂牌零售价×(1-优惠率)。
采购文件还规定了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和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合同授予方式。在第一阶段,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即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如合格投标供应商数量≤5家,至少淘汰一家,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如合格投标供应商为>5家,按淘汰比例30%(逢点进位)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在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应当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双方合同协议优惠率、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采购文件也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技术保障、服务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在基本要求方面,供应商应该制定综合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含加油服务、油品质量管理、加油统计及结算,且供应商需具有为此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其下属的所有加油站应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含汽油、柴油)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技术保障方面,供应商应具有完备的支付系统(加油卡或电子卡业务),支付系统支持消费明细查询、线上充值、副卡分配等相关业务,在系统管理中支持油卡限油品、限车号、限站点、提供单卡消费明细、视频监控查询业务;在服务保障方面,供应商加油网点加油站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采购人与供应商每月核对一次加油消费明细。供应商负责指导培训用油单位的管理人员使用相应的加油卡自助系统,便于管理人员对加油卡进行自助管理,供应商要按用油单位要求提供免费办卡、增卡、业务咨询、充值分配、消费查询、开票等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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