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所需感知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00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所需感知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CQS23C01513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Z2300401648AH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所需感知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一期)
服务要求:
支撑体系平台层:平台层位于感知层与应用层之间,他利用基础设施层的能力,面向上层应用提供通用的服务和能力。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807.87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807.87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60%以上预留给小微企业。
1.本项目的服务承接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服务承接商为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的服务承接商若为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将合同总份额的24%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服务承接商名称、服务承接商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所分包份额服务承接商为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的服务承接商若为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将合同总份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60%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服务承接商名称、服务承接商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所分包份额服务承接商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四)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6日9:30—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6号
联系人:田老师、马老师
电话:023-63679129、6367901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联系人:王迪、白喆
电话:023-67954029、67703509
注: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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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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