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金泽镇非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9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10:00
金泽镇非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7日1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SHXM-18-20230911-1157
预算编号:1823-5330010808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金泽镇非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000.75万元
国库资金:人民币1000.75万元
自筹资金:人民币0元
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10:00
投标网址及开标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开标。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金中路5号
电话:021-5926049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
联系人:刘君妍
电话:021-59724602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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