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荷兰采用DBFM合同的经验概况
在过去的20年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已经成为荷兰订约当局实现采购项目的一个重要且成功的工具。荷兰PPP项目通常采用设计、建造、融资和维护(Design,Build,Finance and Maintain,以下简称DBFM)合同。
DBFM合同在20世纪90年代末进入荷兰市场。2004年,荷兰财政部推出了一项政策,即根据公私比较(Public-Private Comparator,以下简称PPC)的结果,PPP被认为是所有价值超过一定门槛的项目的首选。2008年,荷兰政府进一步完善了PPP模式,并降低了适用门槛(如基础设施项目采用PPP模式的门槛为6000万英镑)。此外,荷兰政府还制定了DBFM标准合同,由此在荷兰引发了一波PPP项目热潮。
然而最近在荷兰,DBFM作为一种合同形式的热情已经开始消退。有业内人士表示,DBFM标准合同缺乏一定的灵活性,且风险划分不明确,尤其是在招标项目日益复杂的当下,明确的风险划分特别重要。例如,荷兰某个公路项目就因风险划分不明确,造成供应商面临巨大的成本问题。这就导致即使是在市场条件改善后,荷兰某些大型供应商以风险和成本为由,纷纷拒绝参与新的PPP项目的投标活动。
其实早在2019年,荷兰基础设施和水资源管理部部长就向荷兰议会提交了一份报告,明确提出有必要进行改革,不仅是为了改善市场竞争,也是鉴于荷兰政府面临的新挑战的复杂性。
2020年3月,在与市场参与者密切磋商后,荷兰制定了转型议程,其目标是建立一个可持续、创新、财务健康、风险控制得当的基础设施部门,并且在其中一个行动要点中明确提及了PPP,即联盟型PPP合同(PPP Alliance-Type Contracts),但并未提及DBFM合同。
鉴于上述转型议程内容,荷兰相关机构对过去15年里DBFM合同在荷兰市场的表现进行研究与分析。研究发现,使用DBFM合同的项目,其平均质量更高,更能按时交付,对公众造成的障碍更少。然而,这种合同形式被认为不太适合更复杂的项目。相关机构认为,DBFM是一种适合复杂性有限且价值在2亿欧元至4亿欧元之间的项目的合同形式。
荷兰政府似乎比较认同该研究的分析结果。荷兰财政部部长曾表示,转型议程并不意味着政府对DBFM的政策有所改变。DBFM仍然是实现政府项目的工具之一。如果项目具有足够的规模,则仍需通过PPC来确定采购项目在使用DBFM合同后是否提供了最佳资金价值。据悉,荷兰中央政府房地产局和荷兰皇家建筑和基础设施联合会已委托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进行一项后续研究。该研究将侧重于DBFM和设计、建造、融资、维护和运营(Design,Build,Finance,Maintain and Operate)项目的运营阶段。截至目前,该研究尚未发表。
可能有人会好奇DBFM合同到期后该怎么办?2022年12月13日,荷兰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第一个DBFM合同即沃尔德威(N31)高速公路项目,在合同的15年管理和维护期结束后,已由供应商交还给荷兰政府。这是荷兰第一批到期的DBFM合同之一,订约当局收回了招标项目的维护。此外,在PPP项目的二级市场中,还存在现有股东将其在PPP项目中的股份转让给基础设施投资者的情况。
(编译/张舒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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