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将逐步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近日,《重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印发。为保障节能减排目标实现,《方案》明确指出,将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逐步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
《方案》提出,到2025年,重庆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为此,《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重庆市将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涉及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城镇绿色节能改造、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公共机构能效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污染共治、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和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等10个方面。
在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方面提出了3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二是深入推进绿色改造。持续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厨房等重点用能区域及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重点用能系统的绿色改造。增加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率先淘汰老旧车辆,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纯电动汽车占比不低于30%。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
三是推进示范创建行动。推进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进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遴选。“十四五”期间,全市党政机关全部创建成节约型机关,创建5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6家能效领跑者。
为保障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的落实,《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经济保障措施。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用好地方财政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工程的资金保障力度。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逐步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
——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建设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在内部业绩考核中的比重,支持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境风险等级等指标纳入绿色信贷发放审核流程。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环境安全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落实税收价格政策。结合实际抓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落实落后“两高”企业的电价上浮政策。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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