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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采购需求要随采购意向公开
本报讯 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就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作出部署,明确采购人应将采购需求随采购意向公开。
北京市财政局强调,采购人要切实履行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市级采购人应将采购需求随采购意向公开,将采购实施计划具体内容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采购计划和立项环节进行填报备案,将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调查、确定、编制、审查等工作形成的书面记录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合同备案环节进行上传归档。
(京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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