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2021年12月14日 星期二 返回目录
2514c73ab56cfb216053c4efce734ac8

明年政采信息统计工作有新要求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1年12月14日 第1版 )

明年政采信息统计工作有新要求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明年起,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中,供应商投诉举报统计等内容的填报要求将有较大变化,为此,在近日举办的政府采购业务网络培训班上,财政部就2022年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出部署,并向各相关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据了解,财政部对2022年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口径做了较大的调整,其中,投诉举报统计方式有较大改变,从原录入投诉处理结果改为根据投诉案件逐条录入案件问题类型及具体问题。同时,明年的信息统计还将增加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统计,采购意向公开、采购合同等采购信息发布数量统计以及集中采购机构设置情况等统计事项。

针对上述变化,财政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新口径准确填报;要督促所属预算单位做到应统尽统,对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涉密采购项目以及因疫情、重大灾害等原因开展的紧急采购项目,均应全部纳入统计范围;应当深入挖掘统计数据,全面分析采购工作执行情况,对于数据异常变化情况,要及时核实并进行重点分析,还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利用,为资产管理、预算绩效评价和部门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此外,财政部还强调,各地区要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一体化业务规范,将政府采购业务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改进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方式。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08期第1版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订阅报刊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