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网上商城】
山东网上商城新增反拍功能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山东省财政厅日前借鉴拍卖市场交易规则,结合政府采购询价方式,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增加电子反拍功能。
山东省财政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电子反拍的适用范围及相关标准。即电子反拍采用最低评标法,适用于商城内标准规格比较明确的货物类采购,并在网上商城超市采购模式中应用。同时,《通知》明确,山东省直预算单位单次采购预算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通过竞价或电子反拍确定供应商;低于30万元的,可通过直购、竞价、电子反拍确定供应商。山东省各地市相应数额标准由各地市财政局确定。
《通知》同时明确了电子反拍的采购流程:预算单位明确在采购需求、反拍限价、降价幅度、竞拍时间后,在商城中就所采物品发起电子反拍,超市电商和超市代理商均可参加竞争,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多次递减报价。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需注意的是,如果采购人设置了最低降幅,供应商每次的报价降幅不得小于采购人预先设定的最小值。如果采购人未设置最低降幅,供应商每次报价应小于当前最低报价。报价截止后,如果只有一家参与电子反拍,则直接成交;如果有多家参与电子反拍,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反拍结束后,采购人可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项目结束后,均可对商城服务进行评价。
电子反拍功能应当在什么应用场景下使用,又如何实现合理应用?对此,《通知》也做了明确指导。《通知》要求,预算单位应认真分析、编制采购需求,根据采购目标科学选择竞价或者电子反拍,落实物有所值采购理念。各级财政部门则应当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研究,特别是现行制度框架下新兴交易机制的应用与优化;明确本级应用范围、相关数额标准、启用时间等管理要求,指导本级预算单位充分利用现有价格形成机制提供采购绩效。此外,《通知》还要求,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做好商城运行管理工作,为商城采购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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