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头条
风险来了它“眨眼”
内蒙古通过系统闪灯进行政府采购监督预警
本报讯 记者昝妍报道 对全区近80余万笔采购数据实施监控,近1万余次采购行为被预警。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监督预警子系统在全区试运行一年多交出的“成绩单”。
黄灯闪,表示采购人当前业务存在不符合制度要求的情形。
橙灯闪,表示采购人当前业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能性。
红灯闪,表示采购人当前业务违反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内容。
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监督预警子系统的风险预警闪灯规则中,黄、橙、红标志着由低到高的三个预警级别,通过预警灯“眨眼”,将风险控制在爆发前。黄灯闪,系统给予预警提示,但仍允许采购人继续开展业务办理;橙灯闪,系统将视严重程度确定是否中断采购业务办理;红灯闪,系统将直接中断采购人后续业务办理流程。采购人可根据监督预警结果,将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在线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将违反规则的业务数据人工设定为正常状态。
为更好地规范各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行为,做好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发布政府采购监督预警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制度为纲进一步“箍紧”监督预警子系统的运行机制。此外,《通知》还配套印发了监督预警规则清单。清单详细罗列了采购预算、采购意向、采购计划、采购执行、采购合同、履约验收6项41处风险预警节点以及预警级别。比如,采购人对公开招标数额以下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时,系统闪黄灯预警。采购人在实际执行采购方式与计划采购方式不一致,并且未办理过采购方式变更手续时,系统将自动闪橙灯预警;采购人支付合同的资金总金额超过了合同签订金额时,系统将自动闪红灯预警。
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赵大军介绍,系统试运行期间,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反映,自动监督预警不能完全覆盖采购所有环节。如采购人上传采购文件时,系统对附件内容不能准确识别是否符合要求。根据上述情况,日前印发的《通知》中特别指出,监督预警子系统将进行调整,在自动监督预警的基础上添加了人工预警功能。各级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可通过调取辖区范围内实时产生的业务数据,对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的数据进行人工干预并对预警级别以及是否中断采购流程进行人工认定。通过“自动+人工”的方式,实现政府采购业务“无死角”监管。
“下一步,监督预警子系统将把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的行为也实行闪灯管理。”赵大军表示,监督预警子系统只是内蒙古在数字化采购下实施电子化监管的一个分支,随着“互联网+政府采购”的不断深入融合,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大数据监管和应用手段得以运用,为全面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提供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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