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动态
滁州明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表”
本报讯 记者昝妍报道 安徽省滁州市财政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推进“时间表”,以及公开范围和依据、公开渠道、公开时间等内容。
据悉,滁州市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持续推进”的原则,在省内16个地市率先启动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今年7月1日起,市本级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意向公开。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但最晚不得迟于今年12月1日。
《通知》明确了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和依据,要求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等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通知》指明了采购意向公开的渠道和时间,预算单位登录滁州市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进行采购意向公开。市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在每年3月30日前按照年初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完成采购意向公开;对技术复杂确需开展采购需求论证的项目,最迟应于5月30日前完成。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指标下达后30日内应完成采购意向公开。除紧急、涉密采购项目外,未公开采购意向或公开时间不足30日的项目将不得开展采购活动。
目前,该市市本级和两区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已实现同步公开在省政府采购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面向各类当事人展示政府采购意向信息。下一步,滁州市财政局将指导各县(市)财政部门尽快完成采购意向公开的准备工作,加强对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政策宣讲,确保各单位按要求实现采购意向的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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