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神木市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所需锦界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2日8:00至11月14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9日9:00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神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下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MZCZ-2018263X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所需锦界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采购1项(二次)
具体包括:5000㎡停车场租赁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
项目用途:停车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80000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询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询价供应商应授权适格的人员参加询价全过程,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信息一致。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本单位证明(询价截止前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
4.交纳询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询价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六、询价通知书发售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7楼西侧)
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询价通知书须携带的资料:
(一)询价方介绍信;
(二)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9:00
投标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7楼西侧)
开标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7楼西侧)
八、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神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刘健
电话:1533258200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大楼7楼
联系人:李敏
电话:0912-8332267(传真)
3.户名: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理处
账号:2710021201201000015016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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