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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采信息公开“全省一套表”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8年07月13日 第1版 )

浙江政采信息公开“全省一套表”

该省财政厅梳理出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发布事项30余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同时细化编制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标准模版50余个,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初步实现同一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的关联与公开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对浙江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事项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规范,制定了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标准模版50余个,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其嵌入浙江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系统,今后全省各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都将统一采用“一套表”。

据了解,浙江省财政厅共梳理出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发布事项33项,包括法律法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采购文件意见征询,单一来源公示等3项意见征询公告;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询价公告等5项采购项目公告;更正公告,中止(暂停)公告,澄清(答疑)公告等3项更正、中止(暂停)、澄清(答疑)公告;招标资格预审结果公告(适用于公告征集供应商方式),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终止公告,采购结果变更公告等4项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合同公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履约验收公告;投诉处理公告,行政处罚、处理及监督检查公告,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公告等4项政府采购监管公告;在线询价公告,反向竞价公告,协议/定点项目招标(征集)公告,协议/定点项目更正公告,协议/定点项目中标(入围)公告,协议/定点项目采购结果变更公告,电子卖场中止(暂停)公告,电子卖场终止公告,在线询价结果公告,反向竞价结果公告,电子卖场合同公告等11项电子卖场公告。浙江省财政厅还逐一对各类信息公开事项的公开主体、内容、渠道、时间要求、依据等进行细化明确,实现了对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的清单式管理。

在此基础上,浙江省财政厅按照工作需要,细化编制了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标准模版50余个,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其嵌入浙江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系统,初步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同一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的关联与公开。相关信息发布标准模版公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后续将进行动态更新管理。

浙江省财政厅强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监督,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应予以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新版信息公告系统进行采购公告信息、采购结果信息、采购合同信息,以及申请单一来源和进口产品公示等信息发布。浙江政府采购网同时开通非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公告功能。下一步,浙江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考核检查机制建设,将其纳入省财政厅对各设区市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工作年度考核事项,并列入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考核及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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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77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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