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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公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8年07月13日 第1版 )

【业内动态】

民航局公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本报讯 中国民用航空局近日公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民航生产运营单位运行和安全的鉴定服务、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装备维护管理服务、航空安全信息相关统计分析服务等43项服务被纳入2018年中国民用航空局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据了解,此次纳入目录的项目涉及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等3个方面,公共公益宣传、行业规范、法律服务等18大类,民航生产运营单位运行和安全的鉴定服务、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装备维护管理服务、航空安全信息相关统计分析服务等43项。

中国民用航空局在目录中明确,目录规定了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范围,纳入该目录且已有预算安排的服务事项,应尽可能逐步实施购买服务。同时要避免出现一方面行政机关花钱购买服务,另一方面行政机关人员和设施闲置、经费不减。不得将应由行政机关直接承担的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交由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行政机关履职需要、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且已纳入目录的服务事项,凡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应当逐步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坚持先有预算安排、后购买服务原则。不得将已纳入目录的服务事项作为申请财政预算的依据。已纳入该目录,但没有安排财政预算资金的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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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77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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