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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积分”交易平台正式启动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8年07月13日 第5版 )

“双积分”交易平台正式启动

乘用车企业迎来新考验

■ 本报记者 孙冉冉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2017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与此同时,工信部装备工业中心也发布了《关于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平台上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我国汽车行业将迎来“双积分”的首次集中交易。

公告显示,根据核算,2017年,我国101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367.46万辆,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00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200.91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49.02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68.69万分。29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101.83万辆,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13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37.23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9.88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0.63万分。

车企之间积分差距较大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一直保持持续增长,除了与补贴政策有关外,也离不开“双积分”政策的推动。所谓“双积分”,指的是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和新能源汽车积分。根据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值,是指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与该核算年度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的乘积;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是指该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实际值与达标值之间的差额。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和新能源汽车积分是独立计算的,只有双积分均大于零才算达标,若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为负,亦可以用自家所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来抵扣。《办法》指出,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将从2019年度开始设定。因此,本次工信部发布的公告中,尚未有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负积分。

但是,各车企的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则呈现出较大差距。公告将此次核算的130家车企按照2017年度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是否达标进行分类,其中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的企业共74家,不达标的企业为56家。

其中,新能源汽车积分超过20万分的共有两家车企,分别是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超过10万分的车企共有3家,分别是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这5家自主品牌车企成为目前积分最多的“大卖家”。

与之相对的,根据公告,积分“大买家”也浮出水面。长安福特则油耗负积分接近29万分,同时新能源汽车积分却为0分,是油耗负积分最高的车企;长城汽车、东风汽车分别以负15.99万分、负15.45万分位居第二位和第三位;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紧随其后,油耗负积分超过了10万分。上述5家车企很难通过自身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积分实现抵偿归零,需要大量购买积分。

车企如何解决负积分

根据《办法》,积分未达标的企业将无法申报和生产新车型,并且将有可能根据规定受到相应惩罚。那么,车企该如何解决负积分问题呢?《办法》给出了4种负分抵偿的方式。

一是使用本企业结转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即2013年至2015年的企业油耗正积分可按一定比例结转到2016年,以抵充负积分。

二是使用本企业受让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也就是说,车企可以从自己的相关联企业(如同一集团内部企业,或者有合资合作关系的企业)受让燃油正积分,用以抵充自己的负积分。

三是使用本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即用自己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来抵消燃油负积分。

四是购买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也就是从其他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积分。

根据《通知》,车企可在9月30日之前,在交易平台上通过竞价、定价和定向交易等形式,进行积分交易和转让。

积分交易供小于求

公告显示,2017年度,参与核算的130家乘用车企业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238.14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68.9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79.32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小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从2017年度的积分核算数据来看,供大于求,形势较为乐观。

然而,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3月份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显示,2016年度中国境内124家乘用车企业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174.86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42.99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98.95万分。

结合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核算数据来看,两年里燃料消耗量负积分总分为311.89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总分为278.27万分。总体看来,燃料消耗量负积分要大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积分交易供小于求。

而《通知》要求,有2016年度、2017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的企业,应当在8月31日前通过交易平台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抵偿报告,并在9月30日前完成负积分抵偿归零。因此,对于长安福特等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大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的车企来讲,积分交易的需求十分迫切,未来3个月,积分交易市场将会比较 “热闹”。

实际上对于部分油耗负积分不高的车企,是可以通过集团内部关联企业之间转让来抵消的。例如上汽大通的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为负2.38万,自身的新能源汽车积分可抵消314分,而剩下的分数则完全可以通过上汽集团以及其他集团内部车企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来抵消。而对于像长城汽车这样的独立车企,解决负积分问题的挑战会更大,可能就只能通过从其他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这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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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77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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