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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高效带来新气象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8年02月13日 第3版 )

·编者按·

近年来,政府采购改革步伐蹄疾步稳,改革红利惠及各方。为了进一步了解政府采购改革的新重点与新动向,描绘政府采购改革的路径,我报特进行了“2017&2018政采热词评选”活动,通过热词和关键词这一“印迹”,共同回望政采来时路,展望政采新征程。

此次评选,我们在“中国政府采购峰会2017”上,向与会的200多位来自各地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执行机构、采购人单位的负责人,以及供应商代表发放了问卷。问卷提供了10个2017年度的政采新闻热词,包括“放管服”“87号令”“专家管理办法”“信息公开”“低价恶意竞争”“支持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五大关系”“八大问题”和“互联网+政府采购”。同时,还列举了2018年度8个政采关键词,分别为“20号令”“互联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涉密采购”“市场开放”“预算和采购两张皮”“支持创新”和“投诉处理专业化”,由与会代表评选出最关注的年度新闻热词和关键词。

根据票选结果,最终分别评选出3个2017年度最受关注的政采新闻热词和3个2018年度最受期待的政采关键词。从选出的6个词不难发现,让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操作更加便捷高效,是每一位政采人共同的愿望,“规范高效”正刻画着政府采购改革的时代景深。

规范高效带来新气象

——2017年度最受关注的政采新闻热词盘点

本报记者 杨文君

热  词:87号令  

关注度:★★★★★  

得票率:90%

为做好“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这篇大文章,财政部对2004年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令”)作了修订,并于2017年7月公布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87号令坚持问题导向,并着力还权采购人,使政府采购向着“阳光高效”更进一步。

87号令的制定出台并非“一日之功”。其实,早在2013年,财政部国库司就提前规划,启动了对18号令的修订工作。从前期调研到集体讨论,从浙江、湖北、云南等多地的政府采购一线工作者参与起草修订到众多专家学者认真研究,87号令可谓是一部耗时长、参与人多、集思广益和精心打造的法规。这部体现重大的立法进步的部长令一出台,立即引起巨大反响。

谋定而后动,方显磅礴伟力。一项好的改革举措不仅要谋划得好,更要执行落实到位,为更好地使87号令“落地”,2017年8月30日,财政部国库司举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培训班,帮助中央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准确理解和把握87号令的具体内容和执行要求,以期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随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文化部、湖南、山西、北京、河南、宁夏等中央部门和地方也都陆续举办了87号令培训班。同时,财政部门户网站、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等媒体也对87号令进行了广泛宣传,发表主题宣传报道,主动答疑释惑,回应各方关切。

可以说,87号令实施以来,为政府采购的实践与操作确立了“中心思想”,明确了“段落主旨”,划定了“重点句”。比如,面对如何设置评标指标、怎样确定采购需求、财政部门人员能否进入评标市场,如何进行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等问题,87号令都给出了指导性的答案。此外,各地以新规为准绳,陆续出台落实87号令的具体举措,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例如,江苏省就出台通知,针对投标人资格性审查,结果告知,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采购人自行选定专家以及相关人员进入评标现场等87号令落实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业内人士指出,此前的18号令是政府采购活动中最重要的部门规章之一,也是实践中运用最广泛的部门规章之一。但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入,以及政府采购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修订18号令迫在眉睫。同时,当前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中存在质次价高、恶性竞争、效率低下等问题反映较多,87号令直击这些难题,为采购当事人提供了“一剂良药”。另外,它的出台亦符合国际公共采购改革趋势,助力当前“放管服”改革。因此,87号令成为政采人最关注的热词“当之无愧”。

热  词:互联网+政府采购

关注度:★★★★

得票率:60%

2017年,“互联网+政府采购”历经从少数到多数,从高效到高质的转变。各地根据中央精神,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推动形成更有活力的改革氛围,使政府采购在互联网领域内实现新突破。

在电商模式的“催化”下,中央及各地不断加大在政采领域内引入了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的力度,“互联网+政府采购”可谓是遍地开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对电子化平台做了进一步的探索和改进,引入了电子商城,从而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采购环境,降低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服务质量。作为财政部批准的全国首个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试点的浙江“政采云”平台,集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于一体,包括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反向竞价、协议+批量、定点服务、电子卖场五大子系统,以及预警监控、诚信评价、门户网站等监管系统。2017年在浙江全省陆续推广,并已逐步向其他省市拓展。另外,河南省、广西北海市、山东青岛市、陕西西咸区,贵州黔南州、江苏宝应县等地也都纷纷开始运营网上商城或者是电子超市,“互联网+政府采购”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应用。

采购当事人是改革成效的“阅卷者”。在“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大背景下,“数据”多跑路后,供应商不用再跑断腿,监管部门对采购信息一览无余。可以说,互联网时代的政府采购更加高效,监管也更加透明、轻松。

当然,目前的政府采购电子化远未达到完美无缺的境界,操作的规范性问题一直备受瞩目。对此,各地都在网上监管下了功夫。江苏省在其2017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明确,全省将着力创新“互联网+政府采购”监管模式。进一步推进“网上商城”采购向市县拓展,完善省级“网上商城”各项工作,丰富商品供应,扩大电商范围,加强电商监管。福建省推进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从采购预算编制、需求细化、计划制定、交易执行、履约支付全流程在线运行。山东省建立了“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该系统现在已经实现了全流程的监管和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各方的线上办公,所有项目都可以在线上查询。

“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改革已迈向深入,越来越多的模式、平台、系统陆续出现,也有越来越多的政采人已经享受到由此带来的种种便利,因此,大家对“互联网+政府采购”高关注度理所应当。此外,政府采购与市场关联度高,而互联网作为政府与市场连接的一个工具,发挥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在其他流通领域,电商模式的发展已经非常发达了,因此政府采购领域必然要主动接受这种方式的挑战,适应这种新业态。这也是2017年“互联网+政府采购”备受业界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

热  词:“放管服”

关注度:★★★☆

得票率:50%

2017年政府采购领域内的“放管服”改革,可谓成绩斐然,中央及各地更是将该项改革推向纵深,着力实现阳光采购,高效采购。

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内容充实,着眼点在“放”。从制度设计来看,各项规章制度密集出台。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初下发了《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提高了公开招标和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增加政府采购的灵活性,提高采购效率。当年7月,财政部颁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要求将更多的权利赋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实践是检验政策有效性的重要途径。各地方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实行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

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实施主体多,着力点在“管”。从中央到地方、从省级系统到基层单位,政采“放管服”改革遍及全国。除了财政部,其他部委也都根据改革需要,采取了相应措施。比如,去年3月,农业部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中央的“放管服”精神,出台了新修订的《农业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同时,简政放权改革更是在基层政采“落地生根”。比如,山东省建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实现政采全流程的监管,大数据技术使得监督管理更加轻松。山东省滕州市财政部门立足改革要求,紧扣当前改革实际,出台了《滕州市政府采购专管员工作制度(试行)》《滕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编制和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制度,提出了“二十九条”新政策新措施,从多个方面加强监管。陕西省汉阴县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权责对等、职责明晰的要求,认真落实各级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对内部审核、办理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履约验收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效益好,落脚点在“服”。不少地方上线了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让采购人和监管人员足不出户,一键办公,便利度大大提升。如,福建省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备案“一趟不用跑”,对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文件备案、采购合同备案全面实行网上操作。江苏在省级部门单位实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报和采购方式变更在线审核,新的申报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审核、批复”一站式办理,申报材料的存档与查阅由审核系统自动生成实现,大大提高了办公效率。

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一直是“高频词”。宏观角度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被社会各界视作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从政采领域看,简政放权改革事关采购各方当事人,采购人是否能提高采购效率,供应商能否获益,监管是否能变得有力又轻松,这些都是改革成效的根本性检验标准,因此“放管服”当选为2017年度的新闻热词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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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39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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