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合力完善无障碍出行服务
本报讯 记者孙冉冉报道 近日,交通部、住建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新增公交车辆优先选择低地板公交车,并提出,到2020年,500万人口以上城市新增公交车辆全部实现低地板化。
据统计,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约2.3亿人,残疾人8500多万人。7部门本次联合印发《意见》,旨在为数量庞大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出行便利,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保障老年人与残疾人出行权益。
根据《意见》,到2020年,交通运输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新建或改扩建的铁路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城市轮渡、国际客运码头(含水路客运站)、民用运输机场航站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须实现无障碍设施全覆盖,引导辅助服务覆盖率有效提升;邮政对老年人、残疾人的信件、印刷品、汇款通知等实现邮件全部按址投递;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新增公交车辆优先选择低地板公交车,500万人口以上城市新增公交车辆全部实现低地板化。到2035年,覆盖全面、无缝衔接、安全舒适的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能够充分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出行需要。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发展因素,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和残疾人口分布特点,加强无障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完善设施布局。各地新建、改建、扩建的铁路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等,应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要求,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等有关标准规范,加大无障碍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同时,加大为老年、残疾乘客的贴心服务力度,加快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提升服务的系统化、精细化水平。加强无障碍信息通用产品、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建设出行信息服务体系。鼓励运营企业制定完善老年人、残疾人等乘坐交通运输工具的服务细则,组织开展从业人员面向老年人、残疾人服务技能培训,鼓励地方残联、老龄委牵头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建志愿者团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从而提高服务水平。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密切分工协作,督促运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出行服务保障水平。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地要不断优化无障碍出行政策体系,对无障碍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给予用地、资金扶持,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惠乘车予以补贴补偿。同时,研究制定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配套政策,加紧完善各领域无障碍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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