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宁海县人民法院所需商用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开标时间:2017年8月31日9:00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海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人民法院所需商用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HZFCG-Z2017035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宁海县人民法院所需商用笔记本电脑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6.4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五、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600元
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11:30,各投标单位以非现金形式(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投标保证金交纳:
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39752001040010207
如想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把相关单据盖上公章传真,传真后电话查询。
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请到5楼大厅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电话:0574-65131827
传真:0574-65131828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9:0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大厅公告)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
八、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文件处理)。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财经报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宁波政府采购网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8月10日至8月16日,投标人可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0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至2017年8月10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0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宁海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中山东路121号
联系人:王文波
电话:1590659601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6楼
联系人:葛颖燕
电话:0574-65131832(传真)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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