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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神木市招标公告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7年08月11日 第6版 )

陕西省神木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神木市教育局所需新村九年制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8月18日8:00-12:00,15:00-18:00(节假公休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7年8月31日9:00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神木市教育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该单位所需新村九年制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MZCZ-2017145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神木市教育局所需新村九年制学校教学设备采购

具体包括:小学科学室2室、生物综合实验室1室、生物准备室和仪器室1室、美术教室1室、音乐教室1室、舞蹈教室1室、心理健康中心1室的设备和仪器等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

项目用途:教学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621026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且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

(二)投标供应商应授权适格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

(四)小学科学实验箱、交互智能平板触摸一体机、解剖显微镜、美术器材、心理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五)小学科学实验箱和美术产品的教育部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六)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2】90号)。

六、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一)投标方介绍信;

(二)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向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以网上银行、电汇等非现金公对公方式交纳。

八、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31日8:00-9:0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西安皇后大酒店3楼会议室

地址:西安市兴庆路45号

九、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9:00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神木市教育局

地址:神木市东兴街中段政府大楼4楼

联系人:乔春勇

电话:15332619858

2.招标组织单位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7楼西侧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12-8332267

3.户名:神木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分理处

账号:2710021201201000015016

行号:402806200743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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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89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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