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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招标公告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7年05月23日 第7版 )

山东省东营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所需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5月24日8:3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2日9:00

一、项目编号:DYZCZ2017-79#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所需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建设

具体包括: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平台和监测设备等(本项目分为5个包)

A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平台等

B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数据传输系统等设备

C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等设备

D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等设备

E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等设备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注:

1.本次采购内容部分产品可采购进口产品,其余为本国产品。

2.投标人可投其中的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可中其中一个或多个分包。

三、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3960万元

A包:人民币115万元

B包:人民币845万元

C包:人民币1000万元

D包:人民币1000万元

E包:人民币100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投标人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打印并盖章签字确认。

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街100号

电话:0546-8331155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联系人:高鹏、孙英燕

电话:0546-7762592

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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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67期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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