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军区物资采购站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军械专业维修保障设备采购项目
提交预审资料时间:2017年3月9日12:00前,每日10:00-13:45,16:00-19:15(休息日除外)
我部就军械专业维修保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7-LJXJ-1007
二、项目概况:
第一包:军械员工具箱160箱
第二包:帐篷工作灯28台、防爆泛光工作灯28台
第三包:高压水气洗车机28套
第四包:野外供暖携行装置28台
第五包:步兵武器维修箱组94套
每包技术参数见附件,对项目有任何疑问,请书面形式出具质疑函并附公司法人授权书,否则不予答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资格,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成立时间≥3年,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
(四)近3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预审:
(一)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通过资格预审。
(二)提交预审资料时间:2017年3月9日12:00前,每日10:00-13:45,16:00-19:15(休息日除外)
提交预审资料地点:新疆军区物资采购站
邮寄务必于3月8日前到达,逾期不予办理。
(三)提交预审资料内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年度完税凭证、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4、15、16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简介(含企业所在地、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体系等)及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近3年不少于3份同类合同业绩。
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1套,复印件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
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必须标明所投标包号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方式。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预审资料的招标方可能会拒收。
(四)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我部将告知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电话通知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领取
(二)地点:新疆军区物资采购站
(三)方式:现场购买(电子邮件)
(四)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标书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地点:新疆军区物资采购站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地点:新疆军区物资采购站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名称:新疆军区物资采购站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碱泉一街149号
邮编:830002
联系人:李文辉
电话:0991-4990772
户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物资采购站
开户行: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建国路支行
账号:3002 0116 0902 6713 831
新疆军区物资采购站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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