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采购公告 >> 招标公告电子报 >>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23-05-15 16:07:2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所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采购项目(五标段)(重新招标)(四次)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11日16:32至5月19日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3年6月5日9:00

一、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0175

项目编号:NJC/C230018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所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采购(五标段)(四次)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9:00(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二)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

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五)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2.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3.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须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

软件公司电话:

0951-6891120、4009980000

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

(六)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本级)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401号

联系人:李俊隆

电话:0951-568896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人:严春苗

电话:0951-6891030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5月11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44期第7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