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与服务共筑政采监管
四川:法制与服务共筑政采监管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
■ 本报记者 吴敏
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在坚持依法监管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日常工作,树立依法行政,才是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参与者、社会大众更好的服务的理念,寓服务于监管,将加强服务和依法监管有机统一。对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两会代表、四川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
依法监管是原则
四川省政府采购工作一直以来秉持依法监管的基本原则不动摇,加强制度重构,政府采购法制体系基本建立。
王一宏介绍,四川省积极转变围绕规范采购程序进行制度设计的传统思维,以有利于结果导向进行制度重构,注重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充分尊重和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特别是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推行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模式,使制度在实践中得到了良好的运用和执行。“2016年,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建立和修订完善10多项政府采购基础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对四川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覆盖。多项制度机制的实施,社会反响良好。”王一宏具体介绍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定代理机构、采购人内控管理规范。四川省2016年制定出台《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等诸多事项和内容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了规范。
二是建立政府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将供应商、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列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象,明确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内容、期限、程序和结果的处置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是构建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监管执行机制。制定出台《四川省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办法》,重点解决分散采购项目“自行随意购买”的行为,对分散采购行为从制度机制上进行系统性规范,强力纠错纠偏。
四是建立政府采购促进经济发展制度机制。按照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部署,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颁布《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多项创新措施,促进四川省实体经济发展。
五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针对政府采购评审中各方当事人、评审工作程序和评审复议等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规范评审、合法评审、公正评审,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目标。
寓服务于监管
“在守住依法监管这个原则和底线外,四川省从去年开始将服务寓于监管,让依法监管和服务监管形成统一。”王一宏说。
比如,将财政部部署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与四川省自主开展的代理机构考核和代理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价三项工作进行整合,施行“三项合一、上下联动”事后监管:由省确定统一标准、范围和时间,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项目预算级次,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组建工作小组,一个小组进场、一次现场取证、三项工作同步开展,既提高工作效率、又减轻代理机构工作负担。2016年,四川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计投入635人,其中聘请第三方机构的注册会计师、律师100人,对446家采购代理机构、3669个采购项目开展实施了监督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通过这样的监督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价,使违法违规行为藏不住、躲不了,发现了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财政部门今后的重点监管方向,同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理,也震慑了有关责任人,提高了财政部门的威信。”王一宏说。
投诉处理一直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最为头疼的事情,尤其是放宽代理机构审查以后,2016年,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并处理涉及采购文件、采购程序、中标成交结果等方面问题的投诉31件,举报信访70件。王一宏强调,只有树立正确的投诉处理观念,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信访处理,才能进一步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净化政府采购环境。
另外,四川省财政厅加大惩处力度,依法追究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责任。财政厅采取行政处罚和违约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依法追究责任。2016年,四川省财政厅共计对2家采购人、1家采购代理机构、4家供应商进行行政处罚,对15名评审专家进行行政处理。通过处罚处理,有效遏制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给违法违规者震慑,促进了政府采购市场健康发展。另外,还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一些轻微违规行为,采取约谈的方式,做到事前预防和纠正,切实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
简政放权,积极落实“放管复”要求,采购计划由审核改为备案,进口产品推行“清单制”。2016年,省级单位备案采购实施计划16618条。审核进口产品148件,较2015年减少77件,降幅达34%。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采购方式变更审核,做到按时办结,无一起超时办结审核件。2016年,审核采购方式变更95件,较2015年减少121件,降幅达56.01%。
2017年四川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尊重市场,防范风险,讲求绩效,进一步夯实政府采购监管基础、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方式,不断推进我省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发展。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制度等。二要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内部控制管理指导,督促采购监管部门、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三要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审核、专家管理抽取(借用)、数据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落实。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