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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策国计民生

栏目: 2017年两会报道,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03-06 21:46:4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献策国计民生

游庆仲委员:

公共自行车与共享单车互为“补台”

本报讯 记者程红琳报道 “南京市目前有7万辆公共自行车,按照目标今年将扩大到10万辆。”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游庆仲在接受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南京市将继续扩大市政公共自行车的保有量,公共自行车与共享单车将互为补充,更好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共享单车和政府推广的公共自行车是互为补充的关系。”游庆仲告诉记者,南京市今年新增的3万辆公共自行车在布局上较之往年将有所调整,将不再按照传统方式进行布局。“我们会统筹安排。目前共享单车在郊区一些条件较好且居住密集的区域已经布局,那公共自行车将减少摆放,但对于共享单车布局较少的区域,公共自行车将更多投入。”

游庆仲不反对“新成员”的加入。“过去在没有市场介入的情况下,在公共交通服务领域,我们更多地采用政府资源配置的方式来解决市民出行问题。现在市场实现了多元化,且市场主体创新性和活力更强,对于服务体验的反应更快。同时,市场主体间有了更多的竞争,谁家服务好,用户就更愿意用。现在用户对于市场上已有的几家主体的赞誉度也是不一样的。从发展的角度看,共享单车对整体公共交通及服务水平的提升是有很多帮助的。”

谈及目前北京、深圳等一些城市已经在酝酿出台相关政策对共享单车进行管理,游庆仲表示,在“互联网+”时代,可以“让子弹飞一会”。据介绍,江苏省目前也在跟进共享单车的管理但并不急于出台规范政策。“个人认为,六中全会倡导现代的社会治理方式,如果说共享单车在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用户、社区能够自治式解决处理问题,本身对整个社会提升治理能力就是一个很大的帮助。”

没有调研便没有发言权。当被问及是否体验过共享单车,游庆仲答道:“我骑过共享单车,有些车比较重。”据了解,就在不久前,游庆仲就曾带领厅办公室、厅运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到南京市调研公共交通和共享单车等工作,并在当时对共享单车发展提出要求:一是共享单车企业要主动及时掌握新的政策,做到企业自律,尽到社会责任;二是企业应从公益性、服务性出发,以高起点、高门槛严格要求,适应南京本地发展;三是相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共享单车的发展,适时制定“接地气”的规章制度;四是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建立共享单车信息平台,对企业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共享,为行业信用安全、信用体系等工作做谋划;五是建立企业与政府之间沟通渠道,及时反馈意见,加强合作。

夏涛委员:

加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本报讯 记者程红琳报道 在今年的两会上,作为农学博士,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安徽农业大学副校长夏涛此次带来的建议依旧关注三农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支撑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不够明确;科研与生产推广结合不够紧密;农业科技条件保障能力有待提高等。

对此,他建议:一是强化对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认识。应充分认识我国国情和农业发展阶段的实际,正确认识到农业科研机构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企业是转化农业科技成果的主体,农民是应用农业科技成果的主体。二是健全农业科技投入机制。要改革现有农业科研经费竞争性投入方式,为农业科研机构提供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用于农业重大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重大技术攻关和公共性应用技术研究,确保科技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研攻关。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科技。三是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四是强化科技创新条件保障。依托国家及地方已建立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实验室、“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通过实施各类专项计划,对农业科研机构的科研基础条件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全力提升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五是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农业科技人才专项资金投入,用于培育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稳定支持创新团队承担重大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的学科带头人和创新人才群体。加强农业高校建设,在财政投入、人员编制、职称评定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给予充分的用人自主权。积极改善农业科技人员待遇,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让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能够安心工作、潜心研究、热心服务。

民建中央:

建立新型财政扶贫支付管理制度

本报讯 记者耿丹丹报道 3月4日,民建中央在主题为《精准识别精准施策抓好落实 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发言中,提出要建立新型财政扶贫支付管理制度。

发言指出,国家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亟待加强。2016年,审计署对部分县、区2013年—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中发现如下问题:一是有的扶贫资金结存1年以上未投入使用,最长的闲置超过15年。二是基层扶贫资金监管比较薄弱,有不少资金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三是有的单位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违犯规定收取项目推广费、设计费等,主要用于弥补经费等支出。四是扶贫项目管理不善,有的资金未发挥效益或形成浪费。五是有的扶贫资金分配未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建立有效衔接机制,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未充分瞄准建档立卡对象。上述问题需要得到足够重视。

对此,民建中央建议要建立新型财政扶贫支付管理制度。一是推广阳光支付。要精准计划扶贫标的,做到精准投放资金,全程监督使用去向,及时进行成效验收。对于确需国家财政提供增量资金扶持的贫困地区,要做到对目标、规划、项目、执行、监管、验收、责任人、风险控制等全程监管。二是加大审计惩处力度。要推进审计制度标准化、规范化,对审计扶贫资金支付行为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保证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在购买养老服务上多下功夫

本报讯 记者耿丹丹报道 3月4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主题为《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的发言中,指出要加快推进以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的供给侧改革,创新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把财政补贴更多用在为老人购买养老服务上,用在专业人才培养上。

委员会指出,要改善投入的方向和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养老服务方面投入不少,但见效缓慢,这与投入总量有关,更与投入方向和方式有关。应创新养老服务提供方式,变“补砖头补床位”为“补人头”,变“养人养机构”为“花钱买机制”。

同时,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家庭、个人的责任边界,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顶层设计,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保基本、兜底线,重点保障孤寡贫困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

此外,委员会提出要加强协调,确保政策真正落地。建议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构和政策配套联动机制,形成支持养老服务的政策合力,打通养老服务保障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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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47期第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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