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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市级批量集中采购改革试点综合效应明显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02-06 18:15:0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陕西宝鸡市:市级批量集中采购改革试点综合效应明显

本报讯  2016年以来,陕西省宝鸡市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大胆探索对列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台式计算机等8个品目产品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调整协议供货品目,试行批量集中采购。2016年宝鸡市对市级单位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空调机、照相机共8个品目产品不再实行协议供货,改为试行批量集中采购。

二是坚持制度建设先行,注重优化采购模式。出台了市级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技术服务标准,建立起统一归集采购计划、统一确定需求标准、统一实施集中采购、统一组织签订合同、统一协调履约验收的管理和运行模式。实现了物有所值管理、预算标准管理、资产配置标准管理、技术服务标准管理以及降低集中采购机构工作强度、采购成本等多方面的“共赢”。

三是灵活运用采购方式,适当缩短集采周期。为了提高效率,宝鸡市在采购方式上不单纯强调公开招标,而是依法灵活运用竞争性磋商(谈判)、询价等多种采购方式,并将采购周期从起初的一季度缩短为两个月。此外,还引入了“公务仓”制度,对每批次采购追加10%的采购数量,用于满足预算单位的紧急零星采购需求。

四是兼顾单位个性需求,特殊情形单独采购。为满足个性化采购需求,对纳入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市级预算单位确因特殊业务需要,拟采购产品的配置参数、单价明显低于统一技术服务标准的,或按照国家、行业专门配置标准配置,拟采购产品的配置参数、单价高于统一技术服务标准的,以及未纳入统一技术服务标准的特殊产品(如电脑一体机、平板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不适用批量集中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单独组织采购。

(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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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39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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