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向社会购买14类教育服务
天津:向社会购买14类教育服务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近日,天津市向社会公布了14类政府购买教育服务项目,包括教育规划和政策研究、普惠性民办教育补贴、全民终身教育服务等。此举旨在进一步利用社会力量优势,提升优质教育资源保障能力。符合三方面条件要求的社会组织可与所在区教育部门对接,有资质承接这些项目。
据介绍,由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委联合发布的14类政府购买教育服务项目,分别是教育规划和政策研究、教育资讯收集及统计分析与发布、教育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教育成果质量评估与监督、教育教学成果交流与推广、普惠性民办教育补贴、师资队伍培训、支教助学与扶贫助困服务、学生竞赛及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学生营养规划及膳食提供服务、学生素质拓展服务、校园安全辅助服务和校车服务、全民终身教育服务、其他政府委托的教育服务。
“社会组织要承接以上14类教育服务项目,必须符合一定的门槛要求。”天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项要求是依法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应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第二项要求是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第三项要求是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年检或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良好。
随着近年来我国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不断地推进,购买教育服务已在很多地区落地生根。如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深圳市正式出台《深圳市公办中小学购买教育服务实施办法》,全面实施中小学购买教育服务工作;湖南省财政厅将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将大幅拓宽,普惠性学前教育等293项服务事项,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上海市政府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分级实施购买项目目录管理,推广凭单式购买。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体量巨大,但目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教育服务市场。供给滞后于需求也是较为明显的问题,购买内容亟待明确。目前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已涉及的范围包括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教育管理性服务、教育评估性服务、教学辅助性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教育技术性服务等等。政府购买教育服务产品的种类和数量落后于教育发展水平,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教育公共服务的规模小、覆盖面不够不广,教育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离人民群众对教育优质化、多样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此外,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也亟待健全。虽然各地在开展购买服务中都会注重项目绩效评估,普遍开展专项评估,初步探索建立起多方参与的项目监管模式。但是,目前从总体情况看,服务过程的监督和事后的评估机制还很不完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监督主体权职不清,监督不力,缺乏专门机构对其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进行有效监管,没有形成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过程监督和绩效评估比较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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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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